本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8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營建署已於108年6月19日核定及於109年2月21日同意複審合格戶數全額滿足,總計核定租金補貼經費為4億2,019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