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社區對於居住環境修繕及維護問題之關心,擬調整補助上限額度,故預告修正「臺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草案,如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修正建議,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載名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建議內容及理由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工程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為鼓勵社區對於居住環境修繕及維護問題之關心,擬調整補助上限額度,故預告修正「臺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草案,如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修正建議,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載名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建議內容及理由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工程處)陳述意見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