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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國內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有效期間(起) 2025-10-03
有效期間(訖) 2025-10-09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含審查、發文等各項業務。
(二)兼辦各項住宅法相關申請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本項經費不足或停止時,則應無條件解僱。僱用薪資: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10月9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
3、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國內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303、陳小姐。
其他 曾協助或辦理過機關補貼業務,且可資證明者尤佳。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69303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重要性 99
張貼日 2025-10-03
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03
  • 發布日期: 2025-10-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 點閱次數: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