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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補貼經費已用罄,停止辦理補貼。★

★補貼經費已用罄,停止辦理補貼。★

  • 受理時間:

(本補貼年度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貼)非屬上開申請人請於115年1月1日(星期四)起至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止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已成年(年齡計算以申請日為基準)。
  2. 申請人在臺中市設有戶籍。
  3. 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12歲(含)以下之子女(含胎兒)。
  4.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5. 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4萬8,231元。
  6. 申請人租賃地址為臺中市,且符合本補貼相關規定。
  •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家庭成員之戶口名簿、全戶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定期租賃契約書影本(申請日已起租或自申請日起六十日內起租)。
  4. 家庭成員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申請日前一個月內最近年度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各項資料無遮蔽)。115年6月30日(含)前提出申請者,檢附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15年7月1日(含)後提出申請者,檢附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載有申請人戶名及帳號之金融機構帳戶證明文件影本。
  6. 申請人或其配偶如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 申請方式:

於受理期間至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cahas.taichung.gov.tw/),或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至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提出申請,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受理申請單位: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住宅服務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方式:(04)229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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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27
  • 發布日期: 2026-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 點閱次數: 3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