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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 曾辦理申請案件受理審查、租賃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 大專以上畢業,土木建築、營建管理、都市計畫、景觀工程、地政或土地開發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有效期間(訖) 2024-12-31
工作項目 (一)辦理住宅相關行政作業與各類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申請資格審查等行政作業。
(二)依據政府採購法令與契約,協助督導廠商辦理政府經管住宅維養、修繕、物業管理、租賃管理等相關作業。
(三)其他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12月31日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工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四)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303趙小姐。
連絡人 趙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69303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4-12-18
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18
  • 發布日期: 2024-12-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 點閱次數: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