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
查詢件按契約備查狀況。
●逐點和對契約內容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符。
1.業者有無提供至少五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
2.業者對停車位是否有記載其「性質」(例如法定停車位)、
「高度」及「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
3.契約內的交屋保留款數額應為「房地總價5%」,
且應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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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生活安全,土地建築,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30
- 發布日期: 2024-12-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