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延長「臺中市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之公告申請期間,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中央函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媒合期原則得展延至114年9月30日,並為秉持政策延續性,爰延長旨揭公告申請期間如下: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臺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媒合期結束止(媒合截止預計時間:114年9月30日,得依中央同意展延)。
二、餘未修正之規定同原公告辦理。
三、諮詢電話:本處住宅企劃科(04)22289111#69414~69419
公告延長「臺中市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之公告申請期間,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中央函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媒合期原則得展延至114年9月30日,並為秉持政策延續性,爰延長旨揭公告申請期間如下:
二、餘未修正之規定同原公告辦理。
三、諮詢電話:本處住宅企劃科(04)22289111#69414~6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