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及落實無紙化政策及數位化政府,本市豐原區安康段一期、大里區光正段一期、南屯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太平區育賢段一期及梧棲區三民段社會住宅自112年1月1日起,隨到隨辦申請作業全面改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 申請人或代理人至「臺中市社會住宅17租」網站填寫申請資料、上傳第一階段相關文件,並經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完成審查作業之時間,作為遞補承租順位排序依據
 -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4月1日府授法規字第1140085319號令修正「臺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之第五、八、十及十二條規定,公告修正本市豐原區安康段一期、大里區光正段一期、南屯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太平區育賢段一、二期、梧棲區三民段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受理出租作業之自有住宅限制、補正通知方式、關懷戶保證金及原住民戶遞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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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申請相關資訊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生活資訊,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8
 - 發布日期: 2022-12-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 點閱次數: 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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