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鑑時間:每年一次,原則上於每年12月底前辦理。
- 對象:本計畫成立滿三個月以上之正式社團皆需參加。
- 評鑑方式:
(1) 書面資料文件:
- 格式請參考附件,若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加欄位及頁面。
- 封面樣式不拘,需包含「台中好宅社團計畫評鑑報告」、及社團名稱等字樣。
- 資料繳交:書面資料電子檔(PDF檔)請於 114 年 12 月 20 日 17 時前,以電子郵件寄到「台中好宅社團計畫」電子信箱:club@gmail.com。
(2) 簡報說明:
- 地點: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
- 日期:114 年 12 月 27日 (六) 08:30 – 17:00
- 時間:每次一組進行簡報說明,每組 15 分鐘(含簡報說明 5 分鐘、委員提問及答覆 10 分鐘)。
- 方式:採現場簡報方式進行,簡報檔(PPT 或 PDF)請於 114 年 12 月 25 日(四) 17 時前,以電子郵件寄到「台中好宅社團計畫」電子信箱:club@gmail.com。
- 實際簡報時段以住宅處通知為準。
- 評分項目(內容以當年度為限)
|
評分項目 |
比重 |
評分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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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書面資料 |
10% |
• 評鑑資料如期繳交且資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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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運作內容 與計畫精神相符 |
20% |
• 有明確的社團目標及運作方式 • 活動紀錄內容充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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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可否持續運作 |
30% |
• 有社團相關宣傳或可對外展示之社團成果紀錄 • 詳實記錄社團相關補助費用之使用狀況 • 提出具體之未來運作方向及回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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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會議出席 |
20% |
• 簡報內容 • 口頭說明、內容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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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項目 |
20% |
• 以下項目符合一項+2分,至多+20分 A. 參與本計畫社團培力活動 B. 辦理公開活動或節慶活動 C. 配合主辦單位或社宅內進駐單位辦理之活動 D. 與其他社團合辦之活動 E. 其他(請具體說明) |
- 評鑑結果說明:
(1) 優選:評鑑總分 85 分(含)以上,給予獎勵金 8,000 元及頒發獎狀。
(2) 佳作:評鑑總分 70 分(含)以上未達 85 分,給予獎勵金 3,000 元及頒發獎狀。
(3) 通過:評鑑總分 60 分(含)以上未達 70 分。
(4) 優選至多取 8 名、佳作至多取 16 名,評鑑總分低於 60 分及未參與評鑑者,解散社團且下一年度不得再次申請任何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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