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台中好宅社團計畫─114年度社團評鑑事項

  1. 評鑑時間:每年一次,原則上於每年12月底前辦理。
  2. 對象:本計畫成立滿三個月以上之正式社團皆需參加。
  3. 評鑑方式:

(1) 書面資料文件:

  • 格式請參考附件,若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加欄位及頁面。
  • 封面樣式不拘,需包含「台中好宅社團計畫評鑑報告」、及社團名稱等字樣。
  • 資料繳交:書面資料電子檔(PDF檔)請於 114 12 20 17 時前,以電子郵件寄到「台中好宅社團計畫」電子信箱:club@gmail.com

(2) 簡報說明:

  • 地點: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
  • 日期:114 12 27() 08:30 – 17:00
  • 時間:每次一組進行簡報說明,每組 15 分鐘(含簡報說明 5 分鐘、委員提問及答覆 10 分鐘)。
  • 方式:採現場簡報方式進行,簡報檔(PPT PDF)請於 114 12 25 () 17 時前,以電子郵件寄到「台中好宅社團計畫」電子信箱:club@gmail.com
  • 實際簡報時段以住宅處通知為準。
  1. 評分項目(內容以當年度為限)

評分項目

比重

評分內容

評鑑書面資料

10%

•   評鑑資料如期繳交且資料完整

社團運作內容

與計畫精神相符

20%

•   有明確的社團目標及運作方式

•   活動紀錄內容充實

社團可否持續運作

30%

•   有社團相關宣傳或可對外展示之社團成果紀錄

•   詳實記錄社團相關補助費用之使用狀況

•   提出具體之未來運作方向及回饋建議

評鑑會議出席

20%

•   簡報內容

•   口頭說明、內容提問

其他加分項目

20%

•   以下項目符合一項+2分,至多+20

A.   參與本計畫社團培力活動

B.   辦理公開活動或節慶活動

C.   配合主辦單位或社宅內進駐單位辦理之活動

D.   與其他社團合辦之活動

E.    其他(請具體說明)

 

  1. 評鑑結果說明:

(1) 優選:評鑑總分 85 ()以上,給予獎勵金 8,000 元及頒發獎狀。

(2) 佳作:評鑑總分 70 ()以上未達 85 分,給予獎勵金 3,000 元及頒發獎狀。

(3) 通過:評鑑總分 60 ()以上未達 70 分。

(4) 優選至多取 8 名、佳作至多取 16 名,評鑑總分低於 60 分及未參與評鑑者,解散社團且下一年度不得再次申請任何社團。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2
  • 發布日期: 2025-12-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
  • 點閱次數: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