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期間:
(一)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二)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二、工讀時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三、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二)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期失業者之子女。
(三)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申辦服務/服務分類/求職及就業/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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