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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住宅發展工程處
發稿日期:107年3月13日
聯 絡 人:詹工程員
聯絡電話:22289111#69504
臺中市政府為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逐步提升無障礙居住品質。今年將藉由補助方式鼓勵原有住宅加速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盼讓長輩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出入更方便,達到兼具可及性、便利性及安全性之目標。受理申請期間訂於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受理符合資格者申請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本次補助對象為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民國101年11月30日)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且非單一所有權人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一)集合住宅。(二)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之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補助項目分為:1.室外通路2.避難層坡道及扶手3.出入口4.室內通路走廊5.昇降設備(新建或修繕)。每案補助額度以不逾核准總經費45%為原則(無昇降設備項目上限26萬元、昇降設備項目上限116萬元,餘各項金額詳公告辦法)。前項無障礙設施需符合內政部頒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始得補助。
欲申請者請於107年6月30日前檢齊申請書表文件向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02~69509,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表。
臺中市107年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已開放受理申請
發稿日期:107年3月13日
聯 絡 人:詹工程員
聯絡電話:22289111#69504
臺中市政府為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逐步提升無障礙居住品質。今年將藉由補助方式鼓勵原有住宅加速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盼讓長輩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出入更方便,達到兼具可及性、便利性及安全性之目標。受理申請期間訂於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受理符合資格者申請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本次補助對象為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民國101年11月30日)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且非單一所有權人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一)集合住宅。(二)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之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補助項目分為:1.室外通路2.避難層坡道及扶手3.出入口4.室內通路走廊5.昇降設備(新建或修繕)。每案補助額度以不逾核准總經費45%為原則(無昇降設備項目上限26萬元、昇降設備項目上限116萬元,餘各項金額詳公告辦法)。前項無障礙設施需符合內政部頒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始得補助。
欲申請者請於107年6月30日前檢齊申請書表文件向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02~69509,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表。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政令政策,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08
- 發布日期: 2018-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 點閱次數: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