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期間:(提前或逾期申請者,即無法受理)
110年1月18日(星期一)至2月5日(星期五)
二、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
三、受理申請方式:
(一)採現場申請方式者,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中午不休息),親至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1館地下1樓(地址: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提出申請;另為避免現場密閉空間及人潮擁擠,受理收件櫃檯全面調整為快速收件櫃檯,收件處僅審查檢附資料之有無,不逐一核對每項資料正確性,倘後續審查資料不全者,將再另以公文通知補正。
(二)採投遞收件箱方式
1、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聯合服務中心之18號櫃台)設置收件箱: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親至本府聯合服務中心(地址: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投遞收件箱;因未設置收件人員,倘後續審查資料不全者,將再另以 公文通知補正。
2、陽明市政大樓設置收件箱: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中午不休息),親至陽明市政大樓(地址: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投遞收件箱;因未設置收件人員,倘後續審查資料不全者,將再另以公文通知補正。
(三)採郵寄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地址: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四)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thd.taichung.gov.tw/)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專區提出申請,並上傳規定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