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新聞稿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補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房租 每月最高4000元

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20歲到40歲單身青年,以及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提供租屋租金補貼,每月最高租金補貼單身青年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4000元,補助期限最長1年,將於9月2日至27日受理申請,台中市預計2,978戶可受惠,減輕年輕人及婚育家庭的租屋負擔。

為因應少子化危機,讓單身青年可打拼、敢婚、敢生敢養,市府積極配合中央補貼約1.2億元,提供台中市單身青年每月最高租金補貼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年。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在台中生活的單身青年,且戶籍內無直系親屬,或是戶籍在台中市的新婚2年內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等3種家庭組成,並符合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34533元以下等資格,可申請租金補貼。

台中市預計補助單身青年1,460戶、新婚育兒家庭1,518戶,如審核合格戶數超過計畫戶數,將依申請人庭家年所得、育有未成年子女數等條件,決定補貼先後順序。

處與現行租金補貼相比,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大幅放寬申請資格,從每人每月所得須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以台中市為例,單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4533元以下者,即符合財稅資格,大幅幫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

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受理期間自92日至27日,以線上申請為主,符合資格民眾可至內政部申請網站(https://single-newlywed.cpami.gov.tw/)線上填寫表格並掃描上傳應備文件;或至營建署網站(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6.aspx)及台中市住宅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981499/981508/981524/1941328/1943236/post)下載申請書,備妥相關文件後,向該處住宅服務科(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64601~6460569342

 

聯絡人: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朱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9347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01
  • 發布日期: 2019-08-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 點閱次數: 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