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9更新🔴
為協助社區作好新冠防疫,市府製作社區整備指引懶人包、社區自主檢核表、訪客登記表等文件供社區運用,並為加強資訊滲透社區速度,創建了臺中樂居管家line群組(點選加入群組),定期推播防疫資訊與公寓大廈常關心的補助、諮詢輔導事宜,協助社區,快速掌握一手資訊。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區權會召開與管理組織運作
(一)三級以上疫情警戒地區(⚡️NEW⚡️詳細指引請點此)
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社區事務執行說明如下:
1.暫停召開:經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達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之地區,請暫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含管理委員、主任委員任期屆滿選任),避免社區住戶因群聚接觸之風險(就群聚部分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相關規定),俟疫情趨緩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於本年12月31日前至少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1次。(請點擊參考:內政部110.5.17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8244號函)
2.任期屆滿互推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倘防疫期間遇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任期屆滿解任,且未召開或延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致無法即時成立管理委員會接續之情形時之處理方式,可依條例規定互推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以維持社區正常運作,並於第三級警戒解除後再行依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請點擊參考:內政部109.3.4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3838號函:內政部109.4.16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7119號函),程序與表單說明如下:
🔺推選程序:管委會屆滿者,將自動解任,不可延任。管委會任期屆滿後,依條例29條第6項規定,以條例第25條由區分所有權人2人以上書面互推1人為召集人,在管委會選任之前,以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暫代職務,其互推程序依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辦理。
🔺互推召集人之報備:報備事項請參考本局109.3.25局授都住寓字第1090052177號函(請點此)、109.4.24局授都住寓字第1090072741號函(請點此)
3.緊急情況視訊開會:倘遇委員選任以外重大緊急情況之必要情形,建議於取得住戶共識及足夠設備下,得以視訊方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於規約中明定有關視訊出席、簽到及表決方式之規定,並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獲致決議,以完備相關程序),併獲致決議視需要修改社區規約等相關規定。惟仍應做成會議紀錄,並包括會議規範第11條第1項所列主要項目,以便於後續提供閱覽或影印之需求,避免不必要爭議。(請點擊參考:內政部109.4.30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7636號函)
(二)二級以下疫情警戒地區(⚡️NEW⚡️詳細指引請點此) -110年11月2日起取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不應再使用
建議參考本府防疫區權會召開步驟2.0,5步驟安心開會去。
第1步 凝聚開會共識-社區意見討論&交流
第2步 開會通知說明會議進行方式
第3步 社區採「分棟、分區、分時」報到
第4步 開票計票公開透明
第5步 強化妥適性
二、社區防疫指引
(一)社區防疫守則
1.空間勤消毒:提高設備、物品消毒頻率;提高環保室、地下室換氣頻率;暫停社區活動空間使用。
2.服務要把關:紀錄服務人員健康狀況、備妥防疫物資及清潔用品、工作戴口罩清潔戴手套、加強宣導住戶必要防護。
3.住戶要遵守:個人健康狀態確實管理、咳嗽發生應儘早就醫。按按鈕摸把手要洗手、電梯戴口罩不交談。
(二)第三級疫情警戒之防疫指引
- 避免不必要的活動、出家門就要戴口罩:外出、進入室內公共空間及搭乘電梯,請全程配戴口罩。
- 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聚會。
(三)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之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指引
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方式(室內外運動場館如:健身房、游泳池等)是否開放,請社區應先符合中央最新防疫措施,現行建議如下:
- 游泳池等類似公共區域,依據中央指引,建議暫停開放使用。
- 其餘使用室內外公設空間,倘符合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等原則,且不違反三級管制規定,室內人數5人以下且佩戴口罩等規定下,依據中央指引並未禁止使用。建請各社區管委會審視各社區實際整備情形及審酌住戶配合度,依據視社區最大共識辦理。
(四)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之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指引(⚡️NEW⚡️請點此)
- 使用室內外公設空間,倘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通案性原則(例如: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等),並由各社區管委會審視實際整備情形及住戶配合度,建議以社區最大共識辦理(例如:參照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並未禁止使用。
- 游泳池等設施建議需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請參照教育部體育署公告「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NEW⚡️請點此)。
- 中元普渡防疫措施(⚡️NEW⚡️請點此)
三、消毒噴霧桶借用
針對產業界反應應加強一線服務人員的保護與消毒噴霧桶購買不容易的問題,市府贈予社區一線管理服務人員與保全人員2萬枚口罩套(已發畢),並準備可供社區借用的消毒噴霧桶100個。消毒噴霧桶的借用請向台中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提出申請(地址: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629號6樓之2;電話04-22350375)。
市府盡全力協助臺中公寓大廈在防疫期間作好整備,各社區在疫情趨緩後,也可以全面檢視社區規約與現有設施設備是否有老舊,需汰換或增購的情形,平時就厚實社區的整備能力,需要應變時才能快速反應。
四、公寓大廈處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件處理流程
疫情警戒標準三級時,於本市公寓大廈內,外出家門未全程佩戴口罩、群聚,涉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第67條等規定。
- 案件通報單(請點此)
五、其他
- 臺中市防疫規範問題及最新公告查詢:https://reurl.cc/3N0RNR(請點此)
- 臺中市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及其裁罰法規定查詢:https://reurl.cc/qm9Lvp (請點此)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請點此)
*註:無論是連棟式平房、五層老舊公寓,以至高層鋼骨構造建築物,只要「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限,得區分為數部分者」,其中除專有部分之外,並且存在使用上具整體不可分性之共用部分,凡此性質之建築物及其基地均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本文中「社區」 即指「公寓大廈」,詳見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Q180(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