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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人事室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有效期間(起) 2024-07-05
有效期間(訖) 2024-07-18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宅公共藝術。
(二)處理社宅行政相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時間以實際報到日期為準)僱用薪資:約僱4等1級25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3,750元)。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8日17:00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2館3樓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住宅企劃科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
3、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四)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419 孫小姐。
連絡人 孫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69419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重要性 99
張貼日 2024-07-05
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人事室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05
  • 發布日期: 2024-07-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