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者應辦理事項
1.提供24小時海外急難聯絡人資訊;違反者,
消費者得要求3日內提供,屆期仍未提供,
消費者得解除契約。
2.廣告、宣傳文件及行程表,均屬契約内容。
3.將消費者留滯海外,業者需安排適當的餐飲、
住宿及交通,且賠償按日計算之違約金,
如消費者另有其他損害,仍可求償。
4.調高最低醫療保險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消費者簽約前應注意
1.留意業者口碑及評價。
2.勿受特惠價引誘而立即簽約。
3.善用5日契約審閱期。
違約金計算公式:
[(食宿費+交通費)÷總日數]x留滯日數(總日數為上限)
※以上資料來源詳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