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2月4日(星期四)至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整。
- 申請資格:本案投標廠商以非營利私法人為限,該法人須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並具備扶助經濟、社會弱勢或有助於社會住宅經營之實質目的。
- 申請方式:專人送達或寄達(非郵戳為憑)本處住宅企劃科(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逾期不予受理。
※重要提醒:申請書僅在受理期間(11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送交有效,受理期前遞送視為無效書件,將退回申請書。
※重要提醒:申請書僅在受理期間(11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送交有效,受理期前遞送視為無效書件,將退回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