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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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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5 年 12 月 31 日止,惟本項經費不足或停止時,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二)僱用薪資: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三)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5年 6 月22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如具有相關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請詳細敘述工作內容,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4.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國內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6.具有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在職證明)。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七)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八)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316、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