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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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僱用薪資: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二)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本項經費不足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三) 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於114年6月1日後出缺。 (四)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5月19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2館4樓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 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如具有相關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請詳細敘述工作內容,並簽名)。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4.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5.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6. 具有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在職證明)。 7. 具備採購證照尤佳(採購證書)。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六)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七)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八)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167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