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內政部114年11月27日台內國字第1140814968號令發布「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公告本市豐原區安康段一期、大里區光正段一期、南屯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太平區育賢段一、二期、梧棲區三民段、北屯區北屯段、南屯區建功1、2、3號、東區台中公園一期(原尚武段)、太平區長億、東區恊園、西屯區國安一期等14處社會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自115年5月1日起適用。
- 另南屯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社會住宅自109年營運至今將屆滿6年,依臺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法第11條規定(略以):「(第1項)社會住宅租金應評估成本效益及承租人合理負擔能力酌予訂定,且不得逾越市場行情。…(第4項)第一項市場行情,應每三年檢討一次。」,爰依規檢討市場行情後,併同公告新租金。
- 契約租期起日為115年5月1日以前者,依原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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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社會住宅租金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09
- 發布日期: 2026-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 點閱次數: 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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